让信托业走近百姓、服务家庭

来源: 苏信理财 时间:2013-06-08

   经过30多年发展,我国信托业经历了一场从“错位”到回归本源再到重塑优势之路

    我国信托业通过跨越式发展,如今管理资产规模已位居金融行业第二。截至今年一季度末,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达8.73万亿元。

    起步于1979年的我国现代信托业是个“早产儿”。没有财富阶层,没有要素市场,前20多年的信托公司“除了信托,什么都做了”。更多充当融资渠道的信托公司,成为人们眼中专打擦边球的“坏孩子”。2001年信托法正式实施,信托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,2007年“新两规”出台,“错位”发展的信托公司开始加速回归“受人之托,代人理财”的本源业务。

    日前,由中国信托业协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联合课题组发布的《中国信托产业发展之路》显示,国内潜在的信托财产管理需求规模可能达到百万亿元以上。

    “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,这是信托的立足点。”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王国刚说,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,只靠股权类和债权类的金融产品,已难以处置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关系,需要有从事财富管理的专业化机制。由此,充分运用信托机制来完善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就成为必然趋势。

    “在信托业发达的国家,特别在美国,只要是中产阶级以上的人根本离不开信托,比如投资、移民等。”新华信托董事长翁先定表示,在国内大资管时代来临的情况下,可以用信托制度构建资产管理、财富管理的基础。

    目前,国内市场上由银行、证券、基金、保险机构提供的大量理财业务,与信托公司提供的信托业务并没有根本区别,却没有受到同等的法律调整和金融监管。中国信托服务市场发展面临市场分割的状况。

    王国刚表示,在金融市场中,各种本应以信托机制予以规范的资产管理行为,以各种名义游离于“信托”之外,不仅大大削弱了信托市场的发展水平,而且引发了一系列问题。比如,一些信托的创新产品在无成本或低成本的条件下被模仿;各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掣肘,使得市场开拓遇到种种人为障碍,等等。

    “信托制度不是信托公司独有的,但信托公司有自己的优势。”兴业国际信托董事长杨华辉说,优势就体现在业务发展模式、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。而且,60多家信托公司之间也实现了差异化的竞争。信托公司应明确自己的发展定位,在理清思路的基础上做好经营管理。不过,杨华辉也表示,现在各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不一样,如果不能实现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,信托公司的优势可能会消失。

    “改善中国的信托服务水平,需促成全国统一、健康发展的信托服务市场。”王国刚强调,政府应当统一信托行为监管规则,且有必要制定《营业信托监督管理办法》。在制度细节方面,可实行信托产品注册制度,厘清受托人责任,完善信托登记制度,明确信托业务分类标准等。

    目前,我国名义上的“信托业”只包含60多家信托公司,这60多家信托公司的受托业务也高度集中于资金信托业务,财产信托和公益信托业务较为稀少,资产证券化业务更少且断断续续。中国信托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,在今年一季度末按照资产来源分类的信托业务中,单一资金信托、集合资金信托和管理财产信托业务分别占比69.81%、23..99%、6.21%。我国的信托服务还缺乏内容更为丰富的其他财产、财产权及事务管理业务。

    由此看来,我国信托市场的发展水平还较低,信托机制尚未形成主要的金融机制。王国刚说,金融的根本功能在于服务实体经济,在缺乏信托机制的条件下,金融体系的功能是不健全的。“在现代金融发展中,股权类和债权类金融产品借助信托机制创新,这决定了离开信托机制,很难有切实的金融创新展开。”

    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史建平表示,目前我国金融资源配置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,发展信托业是个很好的解决方式。

    《中国信托产业发展之路》提出了未来我国信托业值得重点探索的业务方向,即城镇化中的资金信托业务、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、财富管理及相关事务管理业务和社会保障、管理与服务类信托业务。比如,财富管理及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可以满足企业、家庭个人财富保值、增值与传承;为转变行政职能、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绩效,养老金、公益慈善基金等社会保障、管理与服务类信托业务也大有可为。

    “让信托走进百姓家庭,如此信托发展的根才能扎得更稳。”王国刚说。 
(xief摘自经济日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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